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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保单位江苏泰州城隍庙内,建起一个存放骨灰盒的福星殿,殿内设有828个“福位”,个人只要捐赠3680元至26800元,就可以得到一个永久性“福位”存放骨灰盒。(9月24日《人民日报》)
泰州城隍庙是国家级文保单位,属公共资源,只能用来为公众服务。而该城隍庙在福星殿内建起骨灰堂,并明码标价出售“福位”,已涉嫌改变文物的原貌和用途,而且在开发上也不符合文物的文化属性,让人在心理上也难以接受。
根据规定,城市建立骨灰堂,需要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报省民政厅批准,擅自建立者皆不合法。可泰州城隍庙在福星殿内建立骨灰堂,既没有上报,也未经批准,属于无证经营。一个无证项目竟敢公开经营,可见其法律意识是多么淡薄。
知情者称,该城隍庙因为扩建,希望得到社会捐赠,标价出售“福位”,是对捐赠者的回馈。尽管如此,这也不是擅自改变城隍庙的功能和用途的理由。
当然,泰州城隍庙建骨灰堂若真是为弥补扩建经费不足,这也提醒主管部门,要重视加强城隍庙的财务监管,使城隍庙的收入来得明白,用得也明白。发现违规使用,就要及时进行纠正。同时,也要考虑到城隍庙的基本需求,使其维修和维护不缺少经费,能把心思都用到文物保护上。
文/张永琪 图/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