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董王超)经过一场甜蜜的恋爱,王力和陈玉(均化名)这对恋人终于牵手走向婚姻的红地毯。没想到,想象中的婚姻生活却是不堪回首,因各种原因王力和陈玉一直没有过上真正的夫妻生活,王力痛苦不堪。一年后,不堪忍受的王力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9月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予王力和陈玉离婚。

据了解,王力和陈玉于2011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2年10月1日在罗山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陈玉因各种原因未履行夫妻义务,双方没有过夫妻生活,亦未生育子女。2013年6月陈玉离家外出,很少与王力联系。因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王力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夫妻生活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未履行夫妻义务,没有过夫妻生活,陈玉离家外出,很少与王力联系,现王力要求与陈玉离婚,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故法院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