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丑”、“乙肝病毒携带”、“有贫血基因”、“性格内向”……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前述等原因,梦断地方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头名者。上月底,一网友发帖称因为“有痘痘长得丑”,自己与网络警察失之交臂(9月2日《新京报》)。
我以为,公务员招录中的体检标准方面的问题可以从反就业歧视的角度去认识和规范,如果把问题范围扩大一点,从整个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问题看,恐怕不仅是一个就业歧视的问题。
现在,公务员招录需要规范的问题,已经贯穿于整个招录的全过程中。第一,关于公务员报考的条件,法律虽然规定了“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但是,现在的“萝卜招聘”却是由用人单位随意增加条件,甚至就是对内定人选“量身定做”,谁有权决定报考条件,谁来负责审查监督,就是一个问题。第二,在笔试和面试上,笔试由谁组织、出题、评分,面试评委如何选择,如何保证公开透明,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第三,体检作弊的案例也已经证明,体检只定点一家医院会让舞弊变得很容易。第四,关于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一个是已有的规定不执行,继续发生老子招录儿子的现象,一个是只规定了个人血缘关系的任职回避,没有规定在招录过程中的单位集体回避。第五,对于权利受损者,缺乏明确的投诉、申诉等救济渠道,也没有政府进行复议、复查的制度,同时,对上下勾结、舞弊营私、搞权钱交易的情况查处不力,惩罚不严,也是招录工作问题不断的根源,应该明确用重典惩治舞弊行为。
因此,迫切需要出台一部公务员招录的操作程序细则了。 (江苏 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