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检方指控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在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他为一家公司申请设备国家甲级资质时,在其办公室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共25万元人民币。检方认为其家庭存款明显高于其合法收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杨达才脸色铁青,在供述个人简历时声音嘶哑,语气缓慢。杨达才表示,对公诉人公诉内容没有意见。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