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至8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在全市公职人员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治理中,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达5731人,按每年每人平均工资2万元计算,仅此一项开支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

1亿元空饷,意味着1亿元财政资金成为无效行政成本,这是对纳税人的犯罪。而实际上,严格对照相关法律衡量,吃空饷、发空饷问题也确实是涉嫌犯罪的,有的情况与贪污无异,有的情况则属于诈骗。只是,自我监督规则之下,自我不追究或上面不认真追究下面,涉嫌犯罪的问题被回避。

吃空饷问题屡治不绝,根本原因是监管机制问题,一是监管不严,导致过程防范空虚,而上级的监管也只能针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是违纪成本过低,不管是吃空饷的,还是发空饷的,都不怕“严肃处理”,因为那不过就是“挠痒痒”。

而吃空饷暴露的最大问题,还是机关人事编制上的“潜力”,一个市有5731人长期不上班(还不包括自查瞒报的情况),居然不影响机关正常运行,那么将这些人裁掉,重新核准编制,该取消的取消,如何?理论上说,应该没问题,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难。表面看是制度原因,实则是人为问题。

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是导致空饷问题不能根治的根本原因。而如果纳税人有话语权和决定权,这种无效行政成本问题恐怕一天都存在不下去,因为纳税人是心疼税款的。而每年上亿税款付之东流,如果纳税人可以参与或监督立法与执法,怎么可能是一句“整改”就能了事的?如果该开除的开除,该问罪的问罪,空饷现象可能早就消失了。

(文/马涤明 图/王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