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12时,在四一路与新六大街的交会处,一辆准备右转的出租车,迎面撞上了一辆在机动车道逆行的电动车,电动车车主被撞倒在地,所幸其并无大碍。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按章行驶,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安全出行。

本报记者 周亚涛

见习记者 韩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