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正面的形象,越要抹上一道黑;越是名人,越要给你制造绯闻,以吸引人们关注。这就是一些做梦都想成为名人,从而名利双收者的“捷径”。近日,北京公安机关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刑事拘留。
造谣传谣3000多条,对无辜之人的伤害已触及法律。而“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的运作理念,又揭示了这伙人以无中生有为手段,以有组织有预谋的主动性,去扰乱社会,愚弄网民,挑战法律与道德底线,侵害他人权益,实在可恶。
网民们在上网时,经常会看到层出不穷的网上大战。未知真假的“真情告白”式揭黑帖,往往引来汹涌的回帖。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经常冒出指责、谩骂、攻击的火药味,然而,在这一桩桩口水战背后,许多都是网络公关公司接受了客户“或打击竞争对手、或抬高自己形象”的委托,雇佣成千上万人员来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形成的。
这些网络推手的最大可恶之处,是为了所谓的公关效果,不惜无中生有,制造混乱。如果站在全社会角度来看,“网络推手”不仅不创造任何价值,反而在浪费大量社会资源。
网络推手带来的社会尴尬显而易见,最让人难堪的,是造谣撒谎的人可以用很低的成本,实现自己的不良目的。而受害者左挨一拳、右挨一脚,却搞不清拳脚来自何方,而辟谣、释谎的代价付出,不仅数倍于对手,而且往往没什么效果,甚至也要去求助“网络推手”……乱战之后,“网络推手”腰包鼓了,受雇的“水军”得了小钱,“客户”两败俱伤,社会却只收获了一地口水。
对于网络谣言,我们最常说的,是“谣言止于智者”,倡导人们独立思考,辨别网上信息的虚实真假。但是,智者也是需要通过大量的对比分析,才能真正“智”起来的。但在海量网络信息当中,很多人不堪其累,最终“智”不起来,变得不置可否。
谣言到底止于什么?没有依法治理,网络世界的公序良俗就无法建立。但是从以往此类案件的处理来看,网络谣言的破案效率并不令人满意。法律法规对此类犯罪的处罚也相对偏轻,“杀鸡儆猴”的作用比较弱,对于通过以身试法来发冒险财的人来说,震慑的力度远远不够。好在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相关司法解释近期有望出台,希望从此能带来一个相对洁净、理性的网络讨论空间。
(方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