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爆料:河南鲁山景区有两辆警车停在河边,有人在河里裸泳。今天警方向记者表示,身穿警服下河洗澡的为协警,该8名协警被辞退,当天带班领导被处行政记过处分。

“8名协警被辞退,带班领导被记过”,单就惩戒力度而言,不可谓不严厉。只不过,基于过往经验,面对所谓“协警”一说,公众内心仍不免存疑,因为警方粗线条的信息披露,难以解答公众的所有疑问。

鲁山裸泳者,若当真是协警身份,反倒更值得引起警觉。从此角度看,这一有碍观瞻的“出格行为”,或许正映射着某些地方协警群体失序的现实。按照既有法律,协警没有行政执法权、不能单独履职,只起辅助作用。但反观鲁山当地的警力配置格局,协警显然在日常执勤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其角色混乱、权责倒置至此,着实令人惊诧。

非但鲁山一地,也并非只有“裸泳”一起丑闻,对协警管理不善,已使不少地方付出了代价。从本质上说,协警群体受利益驱动从业,且未曾接受系统的荣誉感灌输与纪律塑造,极易缺乏自制自律意识,闹出“景区泳”的一幕,着实不难理解……滥用协警,风险之大显而易见,一些地方的职能机构,对之置若罔闻,诚可谓是短视功利、饮鸩止渴。

协警被大规模聘用,又被无底线使用,最终酿成种种祸端。此一极诡异现象的背后,到底是出于执法者急于自我复制权力、扩充现实影响的自私考量?又或是因为公共资源的投入,不足以与日益增加的履职任务相匹配,故而警方只能无奈出此下策?无论真相如何,过于依赖协警的治理思路,不仅身份合法性存疑,而且实践效果也很是堪忧,总归难被民众理解和接受。

8名肇事协警被辞,理当触动全社会对“协警现状”的再审视。毕竟,就公权领域而论,一切败俗事件归结起来,都是强力约束缺位之果。 (然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