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徐 杰)日前,记者在我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豫发改价管〔2013〕860号文,为妥善处理多人口家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问题,经研究,我市将适当提高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

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经当地供电企业核实后,月均用电量280千瓦时及以下的执行一档电价,月均用电量281~360(含)千瓦时的执行第二档电价,月均用电量361千瓦时及以上的执行第三档电价。电量基数增加部分,2013年以半年为周期计算。自2014年1月1日用电起按年为计算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须持房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1月1日以后须于每年1月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电表所在地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电表户名应在户口簿之内,相同人员不同住宅不得重复办理,多人口家庭认定的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