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在我省发行以来,截至2012年年底已经累计销售250多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近80亿元,解决就业岗位15000多个,为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河南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公告、宣传工作,通过有形的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发行宗旨,弘扬健康向上的体育彩票文化,让公众更清楚地看到体育彩票公益性。通过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分配、使用、公益宣传的有机结合,必将形成良性循环,为做大、做强我省的公益事业、体育事业,以及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我省的彩民,将能更清楚地看到和了解体彩公益金造福社会的具体内容,更可以骄傲和自豪地说:“这些体彩公益金项目里,都有我的贡献!”

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河南省、市体育事业的方向主要包括:大型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场(馆、设施)、国家(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各类全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国民体质监测工程等)、各运动项目竞技体育比赛和保障、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和交流活动、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青少年体育夏令营和训练营、阳光体育活动等)。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全省体育部门进一步加大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力度,有力支持了“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体现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发行宗旨和体彩公益金使用公开的原则,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省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2年度,我省共销售体育彩票516325万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确定的省留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省本级留用公益金36232万元,返还市(县)留用体彩公益金25363万元。

二、2012年度我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2012年度,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缴入国库并实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年,省体育局部门安排支出预算32308万元,主要用于:

(一)全民健身计划19169万元

1.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含用于支边扶贫等)5993万元;

2.用于青少年业余训练、建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550万元;

3.用于补助群众体育活动、添置群众体育健身器材等768万元;

4.用于国民体质监测等150万元;

5.用于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中原网球中心工程等大型体育设施和新建、维修其他群众体育活动场地9708万元。

(二)奥运争光计划13139万元

1.用于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运动会4080万元;

2.用于新建、改建、维修、训练场地2421万元;

3.用于添置训练竞赛器材1786万元;

4.用于运动员体育科研营养经费1280万元;

5.用于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条件2771万元;

6.用于运动员协议交流、伤痛治疗、退役运动员安置等其他支出801万元。 (程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