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晚会主要有三类:各电视台举办的各种晚会;私营企业为庆祝企业重大活动举办的晚会;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举办的晚会,如迎接元宵节、国庆节等晚会,道德模范评选、杰出青年评选等颁奖晚会,苹果节、啤酒节等晚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前两类晚会都属市场行为,遵循市场规则,如果“亏本”,那电视台和私营企业会逐渐缩减晚会数量。

但第三类晚会,即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举办的晚会,资金来源或是财政拨款,或是国企利润,或是权力机关“拉”来的赞助,“国企利润实际上也是国家财政资金,所以政府机关和国企所办的晚会,彰显的是领导干部的政绩,造成的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背后还有贪腐问题。不少演出公司就是依赖政府晚会生存,依靠给相关人员回扣取得政府晚会‘订单’。这应该是‘节俭办晚会’的整顿重点。”(《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