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已住院半个多月的江门客户陈先生收到平安人寿及时为其赔付的重疾保险金8万元。同时,得益于其当年投保附加的一份豁免险,他还被告知其保单未来12年的保费也将被豁免。平安人寿专家认为,豁免险具有人性化的特点,帮助投保人在面临风险时,既给家人留下一份保障,同时又不让这份保障成为家人的经济负担。消费者在投保时可适当考虑附加。

本个案中的陈先生于2005年为自己投保平安鸿利保险12万元,鸿利重疾险10万元。在代理人的建议下,他还为这份保单附加一份豁免(B)险。今年5月初,陈先生身体不适入院检查,后确诊为结肠癌。陈先生抱着一丝希望马上联系平安代理人咨询保险理赔情况。平安人寿江门中心支公司马上派员开展资料搜集工作,并按照鸿利重疾险,给付一类重疾保险金8万元,同时确认其所患病症达到重大疾病豁免的标准,作出豁免余下12期共计149952 元保费的决定。

仅2013年上半年,平安人寿豁免的保险件数达12874件,豁免保费总金额超过2.5亿元。

据了解,保费豁免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例如身故、残疾或者重疾等)情形下,在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费豁免相当于给保险再增加一份保险,其分担风险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如本案中陈先生遭遇的情况,通过豁免险免去余下多年的保险费用,不仅减轻自己和家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为战胜疾病注入了信心。

豁免险合同往往分为投保人豁免及被保险人豁免,前者指主险合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且主险合同投保人作为豁免险合同被保险人的豁免保险费保险;后者指主险合同被保险人作为豁免险合同被保险人的豁免保险费保险。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豁免险合同有其自身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但平常谈及豁免险时,所说的投保人均指主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均指主险合同被保险人。

目前,保费豁免功能在少儿险的投保中广受认可,如平安人寿此前推出的智慧星少儿万能险,可以同时附加投保人身故、重疾、残疾或被保险人重疾的豁免险,让少儿的保障更保险。投保人应让家人知道自己附加购买豁免保险,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以明确自身的保险权益。 (李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