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张志勇)2013年2月15日,光山县白雀园镇农民彭某在精神病发作时,将亲生父亲掐死。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决定对彭某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现年21岁的彭某,患精神病多年一直未医治。其母亲在10年前因患精神病而死亡,患精神病的姐姐出嫁后曾到精神病院进行过治疗,出院后一直靠药物维持,因此,他的家族精神病史状况未能引起家庭成员及社会的关注。

2月15日,彭某在家因电瓶车充电是否要用毛巾盖住充电器与其父亲发生争执,进而引起厮打。彭某将父亲推倒后又用双手掐住父亲的脖子直至其父窒息死亡。

2月16日,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6月3日,彭某被鉴定出患精神分裂症被释放,后收治在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表明,彭某杀死父亲的实质性原因、动机是其存在非血统妄想及被害妄想,在案发期间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机关认为,彭某的行为已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其现在的精神状况及无人管控的现实,对其放任自流就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对乡邻及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法庭对他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彭某的诉讼代理人也同意申请机关的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掐杀生父,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彭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为预防他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对彭某进行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