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在向各区县计生部门做培训时曾表示,对于流动人口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具户籍地婚育情况证明,可以签署承诺书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不过,该工作人员坦言,目前流动人口育龄夫妻不办准生证,在京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签署承诺书的情况较少。

因为,生育服务登记和“准生证”的作用相差很大,“准生证”是给孩子办户口的必备条件,而生育服务登记仅代表流动人口育龄夫妻能在居住地享受到一些基本计生服务和生育保险,“这仅仅能替代‘准生证’的很小一部分作用,给孩子办户口还要回户籍地补办准生证”。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