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女儿被狗咬伤,狗的主人不但不赔礼道歉、积极救治,反而无礼地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8月1日上午11时,市民陈女生无奈之下向本报记者投诉。

陈女生说,她的女儿叫刘凤(化名),今年17岁,当天上午在市区礼节路新华书店一楼帮人卖复读机。“因为新华书店内没有厕所,所以在该书店上班的人都需要走出书店从书店旁边的大门进入书店家属院内上厕所。家属院看大门的老太太养有一条大黄狗,当时没有拴住,我女儿经过大门去家属院上厕所时,那条狗突然咬伤了我女儿的手胳膊。”陈女生说。

刘凤被狗咬伤后非常害怕,赶紧给母亲打电话。陈女生赶到后与看门的老太太交涉,可老太太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没办法,陈女生只好打110电话报警。“警察来了问问情况后,说是属于民事纠纷,不能立案,让双方协商。”陈女士说。

见老太太不管不顾,陈女士只好带着女儿去打狂犬疫苗。上午11时50分,记者来到事发现场采访。记者没有见到刘凤,而另一位卖复读机的女店员证实刘凤被狗咬伤。“由于被狗咬伤要去打防疫针,再加上小女孩儿当时很惊慌,所以,刘凤被她母亲领回家了。”这位店员说。

在新华书店家属院一角落,记者见到了那条已被拴住的大黄狗。看门的老太太正在准备做饭。“你的狗刚才咬伤了别人,是吗?”记者问道。“是的。”老太太回答道。

当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办公室主任严冬。

“按照《信阳市中心城区犬只管理(试行)办理》的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内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除警卫犬、军犬、科研犬,禁止饲养其他大型犬只。养犬实行强制登记、强制免疫、强制办证。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未办免疫证和准养证的犬只,限期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强制没收。”严冬说。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问题,严冬表示,将派执法人员去调查养犬的主人是否完善了上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将由市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办和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对肇事的犬只实行暂扣。同时建议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