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明港镇区23行政村和11个居委会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各类纳税人1232户,2012年完成区镇级税收任务6300万元。近年来,在组织收入、征管服务、基层所规范化建设与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河南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市级文明单位、市地税局“先进集体”、“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及“五优税务所”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