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的恶劣行为引起了众怒,坊间的舆论已经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态势。但抛开民愤的因素,从法理角度,对韩某的判决最终走向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

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韩某,明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洪涛表示,界定故意杀人罪名一是看其当时的想法,二是看客观上的犯罪结果。虽然主观上,韩某事前可能并未想到要杀死女孩,但结合实际情况和结果,女孩年纪尚小,且韩某实施伤害的手法,逻辑上他应清楚可能产生致使女童死亡的结果,最终他还是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在故意杀人中属间接故意。

结合目前女童已经死亡的结果,且该起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民愤极大,郑洪涛认为,韩某最终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同时,韩某年初才被释放,刑期满五年内重新犯罪的都属于累犯,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要被从重处罚的。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