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的男子姓名曝光后,记者在网上搜索到有关“冀中星的博客”及相关网帖。

“我叫冀中星,男,汉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大冀庄村,小学文化。”冀中星在2006年发表的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在广东东莞,他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他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以后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律师已经证实冀中星博客中内容。”昨晚,《南方都市报》微博披露了委托律师薛朝辉、陈朝远写的“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赔付冀中星33万余元赔偿金,并申请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东莞公安分局厚街分局副局长尹洪芳表示,已经得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一事,对于网上流传的冀中星的经历,他们将在近期统一回应,“电话里不太方便说”。(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