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要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住建部印发的编制大纲还对城市排水防涝的规划目标作出硬性要求,即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7月13日《新京报》)

每次有强降雨来临,各地总要爆出不少因排水防涝设施问题而引发的悲剧,一到夏季,因暴雨引发城市内涝甚至导致民众伤亡的悲剧,一次又一次在繁华的城市重演。7月8日上午,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国家防总防汛会商会,陈雷指出,入汛以来强降雨已造成武汉等40余座城市低洼地区受淹,城市内涝问题较为突出。

排水防涝,真的是政府的良心活!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地方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而此番,住建部提出城市内涝“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当看作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的具体细化,必须要有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来保证其践行。

排水防涝,是维系一个城市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要实现城市内涝“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每个城市都任重道远。一些城市规划专家认为,随着现代城市的快速拓展,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本身变得越来越庞大和复杂,传统的各部门各行其是的管理模式势必导致管理不严的问题,给社会带来种种隐患。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立足于城市基础设施运转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走出多部门管理又互相不协调的“多头管理”困境,建立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体制,强化对包括窨井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统一和协调管理。而条分缕析地明确城市排水、交通、气象、消防、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防洪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是当前最为急迫的工作。

改变“多头管理”其实是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尤为重要的是,修建能够应对最严重灾情的排水防涝设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更多的公共财政的投入。所以,大力压缩三公消费等的浪费,把财政资金更多地用在排水防涝上,以尽快实现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目标,形成城市完善、牢固的排水防涝体系,是政府必须摆上议事日程的紧迫任务;而把每一项排水防涝设施都建成放心工程、牢固工程,更需要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执行力度和惩戒机制。

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紧迫任务,必须切实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城市防涝不得有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需要有严密、有效的绩效考核规范和严厉的惩戒问责机制来保证其的“落地率”。

(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