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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的话题是“平昌关镇‘山寨收费站’,亲,你怎么看?”

(本报记者 吴 楠 周亚涛 实习生 张宏信)

事例:7月8日,本报报道了一名15岁少年在南湾湖游泳溺亡的事故。7月4日下午,该少年和两位同学下到南湾湖水库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南湾湖是信阳市民的“大水缸”,供应着城区几十万人的饮用水,早在2010年,信阳市就出台了《南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规定不准在水源保护区内开设餐馆,不准在水源区内游泳。随着夏季的到来,不少市民依然在南湾湖里“畅游”。“禁泳令”咋就管不住随意到南湾湖游泳的这些人?是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还是市民不自觉?本周的“民生会客厅”邀请相关部门和市民一起讨论“南湾‘禁泳’”这一话题, 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南湾湖水源地保护的重视,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大水缸”。

网友热议

@光仔:禁泳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更需要每一个市民的自觉意识,大家都不去游泳了,自然没有“禁泳”一说了,你去游泳自己喝的也是洗澡水!

@下流人生:问题在于泳场少,收费高,人多,像下饺子。

@雨曼:真心希望市区能建立一些大型游泳场,供普通市民休闲消暑!期待中!

@小车:“大水缸”的水越来越少,游是肯定不能游的,应该在浉河上游专门开辟一块游泳区,规范管理,控制人数,保障安全,同时满足群众的锻炼娱乐需要。

@——念:首先,南湾水库是信阳人民的饮用水库,在那里游泳,对水源的水质有很大影响;其次,南湾湖是旅游景点,肯定不能游泳,否则会使外界对南湾湖景点和信阳人的印象产生不好的影响;再次,南湾湖水深,对人身安全存在很大隐患。

职能部门

南湾水库管理局水政科孙勇刚:根据2010年颁布的《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但是每年夏季,因为酷暑难耐,不少想消暑纳凉和锻炼身体的人就到燕尾岛和南湾一级保护水源地游泳。

2012年年底,为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等问题,我们按照国家规定在燕尾岛和南湾附近,对一级水源地陆地区域进行了物理隔离,设置了围栏,将这两个地方的陆地隔离起来,不让任何人进入。围栏的设置起了很大作用,进入这一区域游泳的人只有往年的十分之一。但也有少部分人不听劝阻,破坏围栏,进入燕尾岛游泳,

现在大部分人转移到了南湾旅游码头往上的一个区域即二十里桥村去游泳,这里是二级水源保护区,条例上针对这一范围,没有明确禁止,工作人员只能劝阻游泳行为。

大量的人去游泳,首先会破坏水质;其次还会带来环境污染;再次,此区域多为游船客船主航道,容易造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最后,地方偏僻,人员稀少,对个人安全也有很大威胁,一旦发生溺水事件,不能及时得到施救。

市体育局群体科工作人员:市民到南湾湖游泳,这是很早就有的事儿,信阳市区内没有公共的游泳场所,在体校仅有的一个公共游泳池也是作为学生平时上课训练专用,不对外向市民开放。

作为体育局,我们也希望市民能够有一个更加安全合适的公共游泳场所,近年也一直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期望可以投资完善市区的公共体育设施,但是牵涉到资金问题,也不是我们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