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廉政会议上指出“有些“村官”拿了300多万元(还说自己)不知在受贿,不知是不懂法还是在装傻。”她希望“村官”“能够经得起物质的诱惑。”(7月8日《新快报》)

如今再偏僻的地方,出任“村官”的也不会是文盲,要说一点也不懂法,很难让人深信。广州那样的沿海大都市,无论经济还是文化,在全大陆地区都应当是数一数二的发展水平,即便是走出来一个最小的官,也都既识字也知理,能说会道,教育起人来绝不会脑笨口拙。但是,为官者知书识理,未必就自然成为廉洁公仆了:倘若心地贪婪,就算是将所有法律条文都倒背如流,也不见得能管得住自己的“勤捞”之手。

事实上,不要说是身处最基层的掌权“村官”了,就是某些穿着制服抖着凛凛威风的执法部门的要员,学历很高,学识不浅,位尊权重,论起法律来应该是天下最“懂”者了,只因为心术不正,还不照样堕落成狂贪疯捞的腐败分子了么?落马之后,或许他们也会挤着眼泪满腹委屈地说:哎呀,悔啊,冤啊,我虽身披法袍,却没有真正懂法啊。因此,大凡落马的腐败分子,都会大吐苦水:冤啊,我暗中笑纳百万千万好处费时,确确实实不知道这就叫受贿啊;要是当时知道了,打死我也不会收啊。有道是:“不知受贿”是装傻,有权狂捞贪无涯;迷恋邪路奔腐败,公仆堕落成人渣。

吴之如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