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龚诗凡)国家新农合医疗政策实施至今,已逐步成为我市破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良方。笔者日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浉河区参合农民大病年补偿由2007年的3万元提到15万元。

据了解,浉河区自2007年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参合率从当年的75%提高到2013年的98%。筹资水平也在2007年50元的基础上翻了6.8倍,2013年达到了人均340元。2012年,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了80.19%,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4.10%,年度封顶线提到15万元。该区为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超过8万元以上部分继续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筹集了大病救助资金,并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等5种特殊病种,以及高血压病、冠心病等15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均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乡级、区级、市级分别按85%、80%、75%的比例补偿,特殊病种统一按85%的比例补偿。

该区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家住五星乡琵琶山7组村民63岁的翟女士,患有冠心病近30年、糖尿病2年、类风湿性关节炎30年,患者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共在该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7次,按85%的比例给予了报销,该区为其办理糖尿病慢性病卡,每年可在门诊按85%的比例报销3000元药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把她纳入糖尿病慢性病管理,按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动态面随访,极大地缓解了她家对其生病而需要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