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人民网此前报道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耗费巨资装修办公楼,最终却因为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装饰材料,这座大楼无法再承受超重的负荷,最终致使大楼主体出现了倾斜,成为谁也不敢碰的“危楼”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三亚市已将三亚市中院未装修完的办公楼移交市住建局,三亚中院另获新址建设新办公大楼。(6月17日《人民网》)

一座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12层办公大楼,只是经历了16年的风雨,就被三亚中院认为“太土”而要重新装修,装修费用花了4000万元巨资,结果却使一座好端端的大楼成了危楼。此事在去年6月16日由人民网海南视窗以《三亚中院装修办公楼未完工已成危房》为题进行详细报道后,历经整整一年时间,终于迎来了新的“进展”:闯了祸浪费了巨额资金的三亚中院因祸得福,从此可以超越总理“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不建新办公楼”的承诺,名正言顺地“另建新楼”。这样的“进展”虽然来得慢了一点,但对三亚中院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理想的“进展”。然而,虽然此事经过媒体曝光经历了漫长的一年时间,“另据记者了解,三亚中院办公楼的装修工程款目前尚未结算完毕,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尚无定论,该院也无人因此被追究责任。”对于舆论希望的“4000万元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一座好楼变成危楼该由谁承担责任”的追查,却至今仍是“没进展”。

追查责任该有进展的“没进展”,因祸得福不该有的进展却有了“圆满的进展”。莫非纳税人交纳的4000万元巨款将在这不该有的“进展”和“没进展”中打了水漂?法院一座办公楼,装修要花4000万元,如今要从平地新建,费用肯定没有几个亿不会罢休,这样的费用开支从何而来,这一切,恐怕都应当置身于阳光之下。严格地说,法院的工作应当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质询,我不知道对于三亚中院如此大手大脚的浪费行为,以及准备花几个亿建造新办公大楼的方案,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否也会默不作声。

4000万元装修成危房,不能轻而易举地给闯祸者有如此圆满的“进展”,更不能对4000万元巨额的打水漂的事故追责长期“没进展”,因为这样的“进展”和“没进展”,只能是对闯祸者的放纵,对人民的犯罪。(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