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瑛 陈金榜

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庭长、院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浉河区人民法院院长柳斌亲自将调解的赔偿款送到原告手中。

原告梁某系从事建筑的农民工,因在房屋上干活时不慎摔下造成左手骨折,后在被告医院处进行了钢板内固定术。术后梁某感觉左手经常疼痛且无法伸直,便认为手术存在问题,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该院受理本案后,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双方对院方过错等问题争议较大,双方一度僵持,调解进入僵局。

承办此案法官考虑到原告系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家庭条件贫寒,且医患双方矛盾较大,认为本案如能调解结案将会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经过承办法官、庭长、院长对双方进行不厌其烦的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梁某各项损失共计45000元,经过事后对原被告双方电话回访,双方均对该案件的处理表示非常满意,对院长带头细心调解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