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全面清理现有编外人员。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10%。(6月5日《现代快报》)

无独有偶,《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南京与广州全面整饬临时工,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然而,仍有问题亟待厘清:临时工执法乱象,难道可以全部归因于临时工的素质问题?临时工所在的行政执法部门真的无监管缺位的罪责?此外,如果不是有关部门乐于视临时工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临时工会成为众矢之的吗?

单以近日延安城管的“打人事件”为例,城管队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可谓是“有图有真相”,但当一切尚待调查之时,延安城管局却回应称,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不提“酒后执法”等打人情节,反而说“城管执法人员在冲突中也有人受伤”,给人一种城管也是“受害者”的印象,刻意渲染城管的“弱势”,狡辩卸责之嫌不是溢于言表么?即便又是临时工的错,但当地城管局也该举一反三:执法乱象至何等地步,城管队员的言行才能如此有恃无恐?如此暴力执法又该怎样杜绝?而非轻飘飘地给出一句“是临时工干的”。

实际上,“去临时工”的举措也并不新鲜。重庆市从去年4月就禁止临时工申请执法资格;黑龙江省去年也出台规定,临时工不得成为行政执法人员……当人们都以为临时工会绝迹于江湖的时候,临时工却依旧在上演着自己的戏码。

归根结底,去临时工易,去“临时工思维”难。如果法律的权威得不到尊重,制度的刚性得不到保障,权力对权利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临时工走了,“临时工思维”会一直在。

刘孙恒/文 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