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小茴店镇姚先生来电反映,其姐夫徐先生于2012年在一五四医院做手术后,新农合报销费用一直未能兑现,请求有关部门督促解决。

市长热线办接电后,立即安排息县政府(5951071)进行办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2012年8月,徐先生在一五四医院做手术,术后便将报销资料上交小茴店镇卫生院合管科,由于正赶上医院更换管理系统,延迟了年终数据结转。另外,2013年2月,县卫生局合管办在审核中发现,该镇卫生院部分报销费用录用名称过于笼统,所以便全部退回(其中含徐先生报销资料),要求重新整理后再报账。目前,小茴店镇卫生院已经将退回的外诊资料整理完毕,该镇卫生院合管科已联系徐先生本人,为其报销了26814.57元的费用。经回访,反映人对此表示满意。 (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