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吃喝被认为是件挺有风险的事儿,所以近年来人们最纠结的问题莫过于食品安全了。其实,“致癌物超标”这个广为人们所熟知的质检术语,在我们的睡眠中同样适用。

报载,继多批次童装被检出含致癌物之后,广州市质监局日前又公布了床上用品等产品抽检结果,其中,广州枫晟公司生产的两批次“穗绵”牌被套、枕套被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质监局介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可能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潜伏期可达20年。

这个消息想必又会引发许多人的喟叹。吃喝与呼吸可能遭遇致癌物的现实,已被人们所逐渐接受,怎么现在睡一觉也可能遭致“流血牺牲”的风险呢?近年来在网络走红的“躺着也中枪”这一词汇用在这,岂不是最为形象与贴切?

说起来,被套、枕套被检出致癌物,只是几例个案,还不足以引起官民警惕。不过,与睡眠有关的用品可不只这两种,而且就像食品问题一样,被曝光的案例也不足以概括行业全貌。从被曝光频率来看,我估计最大睡眠杀手,当属床垫。“六一”前夕,《广州日报》报道的“床垫甲醛超标,祖孙两人同患白血病”这一案件,令我印象深刻。报道称,佛山一5岁女童被查出急性白血病,不久后,住在不同地方的外祖母也查出此病。祖孙二人使用了相同品牌的床垫,经检测,床垫甲醛释放量超标。家长据此将厂家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六一”前夕北京市也公布了一项抽检结果,显示床垫50%不合格,部分甲醛释放量超标数十倍。这个数据比较吓人。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哈尔滨日报》一项调查显示,50%消费者根本不晓得床垫可能含甲醛。再联想到“白血病人数逐年增多,每年新增4万病例中半数是儿童”这一现状,我想,人们对床上用品的警惕性,理当提高。

当然,需要提高的还有对无良厂家的打击力度。但是,家居用品不同于食品。产销有毒食品,专门的《食品安全法》中有罚款、停产、吊销执照、追求刑责等针对性制裁措施。而对于家居用品致癌物超标,惩处措施却没那么明确,目前主要适用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如大家所知,这两部法律只针对事后索赔,对道德血液稀缺的厂家来说,威慑力很小。

若无严苛法律制裁,在当下企业主道德滑坡的语境下,仅凭有关部门监管与媒体曝光,无疑会让执法人员和记者们疲于奔命。鉴于致癌物有很强的毒性,且生产者使用含毒材料时有一定主观故意性,我认为无论食品有毒,还是家居用品有毒,不妨一律列入《刑法》中的“投毒罪”来判断。主观恶意者定为“故意投毒罪”,非主观故意则按“间接投毒罪”处理。治乱须用重典,对于危及人命、久治不愈的顽症,是时候用重典了。

(椿 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