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楼内唯一一部电梯前贴着“生死状”:由于电梯使用年限长,随时会发生故障。有事请走楼梯,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在舆论非议声中,这张贴了多年的“告示”已被揭下。(据中广网)

电梯“带病上岗”多年,一直不修复,却只是贴着出事“概不负责”的告示,明眼人一望而知背后的小聪明——阻吓不明就里的外来办事人,以便本单位人使用。这类告示,若在其他公共场所也罢了,但出现在法院,却让人哭笑不得。若真出现“电梯夺命”事故,法院就真能因此卸责?如此“法盲”告示,委实让人怀疑法院的专业水准。

电梯贴出如此“生死状”,既说明当地法院公共服务意识的匮乏,更显现对公众生命安全的漠视。正如网友嘲讽,今后乘电梯,莫非要先签“生死状”? (文/言者 图/春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