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辉师兄,孩子已经打掉了,你安心工作去吧!”这条恶搞横幅5月6日被广东药学院的学生拍照上传微博,引起热议。该微博是广东药学院大四毕业生田某恶搞所致,并无女学生打胎之说。日前该校决定给予田某记过处分。许多网友觉得“记过处分没必要”。(5月25日《广州日报》)

挂条横幅就被记过,听起来很冤枉。但对这种明显突破底线的恶搞,恐怕不能只看肇事者的动机是不是开玩笑,还得看其恶搞的后果是否严重。

田某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悬挂横幅,而且内容存在诽谤,不仅他的好友“清辉师兄”成了大家嘲笑的对象,被人怀疑是搞大女生肚子、始乱终弃的“陈世美”,受害者的范围还扩大到了广东药学院全校女生。她们都有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作风有问题,存在未婚先孕现象。学校的声誉更是因此严重受损,就算事后证明这是恶搞,也仍然会有人质疑学校的管理能力和教育质量。毕竟不是哪个学校的校园里都会出现如此离谱的“打胎横幅”的。

如果说对“打胎横幅”,旁观者可以当成茶余饭后笑料的话,那该校女生们恐怕很难笑得出来。打胎横幅没有明确针对某名女生,实际上是对该校所有女生的名誉权造成了集体损害,已经涉嫌违法。

虽然校方第一时间辟谣,但恶劣影响很难在短时间消除。因为无数事实证明,辟谣远没有造谣、传谣来得容易,谣言造成的危害也很难彻底清除。学校理应对恶搞者进行处罚,责令其道歉并消除不良影响。恶搞也该有个度,不能害人更不能违法,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恶搞既没有道德也触犯了法律,理应接受惩处并引以为戒。

《广东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七款及第二十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张贴诽谤他人言辞内容、捏造事实毁坏他人名誉、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和有损学校声誉的活动,均能给予记过处分”。可见,给拉“打胎横幅”的田某记过处分是有充足依据的,不存在处罚过于严厉的问题。处罚如果过轻,别说田某很难从中吸取教训,恐怕以后还会有更多类似的恶作剧出现。 (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