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获悉:为促进我市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依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等专用车辆备案与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上述专用车辆的管理办法。

专用车辆包括散装水泥罐车、预拌混凝土搅拌车、泵车、预拌砂浆运输车辆等(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实时监控专用车辆运行状态及对驾驶员实施动态管理,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办法要求,全市专用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一并纳入信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及交警部门信息化监控平台进行管理。凡是在GPS监控不到运行轨迹的车辆,一律不办理通行手续。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以及车辆年检时要对专用车辆GPS行驶记录装置安装、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专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办理车辆注册、年检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由信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发放的车辆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使用证明,并在信阳交警支队GPS平台中能监控到其运行轨迹。

办法同时规定,凡拥有专用车辆单位(个人)负责定期对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例保例检、二级维护和年检,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文明驾驶,杜绝超速等行为。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专用车辆的执法管理,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闯红灯、闯禁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标志或标线、乱鸣笛、故意遮挡、污损及不按规定安装照牌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按照属地原则,将违法行为及时抄告给信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和涉及违法专用车辆的单位,同时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专用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