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深圳将全面大幅度提升处罚额度,在禁烟区吸烟而且不听劝阻的,由目前罚款20元提高到500元。考虑到修改草案处罚金额较大且依据不充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就处罚金额举行立法听证会。

深圳早在1998年就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控制吸烟法规,但发布后14年中没有开出一张罚单。如果说罚款20元尚且无法执行,罚款提高到500元,究竟能够对控烟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

为什么条例实施14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有关部门的说法是单一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对此,新修订的草案将“卫生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助”的格局改变为“卫生部门主管,其他部门为本系统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赋予了教育、交通、公安、城管等12个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即要求其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一改变甚至被称作“最大亮点”。抛开是否“亮点”不论,仅由1部门“衍生”为12个部门执法,就能够使控烟条例得到好的执行?恐怕未必。

从以往各种执法乱象来说,多部门监管被民众比喻为“九龙治水”,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一龙不治”。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农业、工商、卫生、海关、质检、药监等七八个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有主要监管职责,但现实的情形却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多头管理正是食品安全的硬伤。对于食品安全,有网友调侃“七八个部门管不好一盒奶”,而对于深圳控烟,也有网友调侃“12个部门管不住一支烟”,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

因此,与其纠结于罚多少合适,不如扎实制定配套制度,比如大力宣传烟草危害知识,让民众主动远离吸烟;同时对相关部门执行不力严厉追责,让推诿、不作为者付出沉重代价。控烟不能患上“罚款综合症”,必须形成强有力的执行力,如果条例继续停留在纸上,即使将罚款20元提高到500元、甚至5000元又有何意义?

(林 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