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超市还是街头,太阳伞琳琅满目,许多太阳伞号称“强力阻止紫外线穿透”。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普通雨伞也被商家当成了太阳伞销售。

昨天上午,在步行街附近有一个卖伞的摊点,商家现场挂起了宣传牌,标注着“新款防紫外线太阳伞、晴雨伞”的字样。在另外一个摊点上,一些普通雨伞也被商家当成太阳伞销售。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太阳伞的行业规范性标准早在2007年12月就已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若太阳伞防紫外线应明示,还要符合《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当UPF(紫外线防护系数)大于30,而且UVA(长波紫外线)透过率小于5%时,才可以称之为“防紫外线产品”,标注为“UPF30+”;当UPF大于50时,意味着紫外线防护性能极佳,标注为“UPF50+”。

在购买太阳伞时,最好看清标签上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标注了上述数值。

(京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