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邵梦华)近日,潢川县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嫌疑人王某、詹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10日夜,潢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部署执勤民警在三环路与航空北道交叉口执勤,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21时30分许,司机余某从一酒店喝酒后驾驶豫S·35299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带着詹某、王某行至三环路与航空北道交叉路口时,司机余某发现交警正在路口执勤,立即倒车企图逃避检查,倒车过程中与后面一辆车相撞,执勤民警王明春发现后,示意司机余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余某不予理睬,此时车上的王某叫余某快跑,随后司机余某就加大油门向航空路南逃跑,执勤民警王明春被挂在驾驶车辆窗口上,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王明春多次责令其停车接受检查,余某不但不听,反而加速行驶,再次撞到一辆车,行驶约300米后停车。车上乘坐的男子王某、詹某从车上下来便对执勤民警王明春实施殴打。后在其他执勤交警赶到后,詹某见状跳上司机余某驾驶的车辆逃脱,王某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上案攻坚,强力抓捕在逃人员。经连夜奋战,跟踪追击,在案发后8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余某、詹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