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显示,冯姓男子带两名女生到旅馆开房。

14日下午,海南万宁市委宣传部部长陈兴章代表万宁市委市政府,就该市“某小学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表态: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发生在该市的“小学校长猥亵女生”案件,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如有进展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万宁市公安局政委叶青介绍,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证据和信息,两名涉案嫌疑人已确认构成猥亵犯罪嫌疑,已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官方:已提取DNA样本

陈兴章表示,万宁市委市政府对此事件给学生造成的无可挽回的伤害,以及家长们所承受的伤痛和煎熬感同身受,案件一旦查实,万宁市委市政府绝不袒护,一定严惩。

陈兴章介绍,万宁市已经成立了工作组,对受害女生家庭进行安抚疏导工作,公安部门已经提取了与受害女生相关的DNA样本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陈兴章说。

“此案件反映出教育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我们一定坚决整改。”陈兴章表示,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希望社会保护受害女生的合法权益,避免她们受到更大的伤害。

警方:女生主动联系校长

据警方透露,这六名女生8日中午在一起,其中一名女生打电话叫来了她熟识的另外一所小学的陈姓校长,想让校长开车送她们去海口,但校长没有同意,随后给她们1000元钱离开了。当天下午,这六名女生在万宁一家茶馆喝茶到晚上9时,又打电话叫来这名校长,到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间,有两名女生不愿再唱歌,就自己联系了当地一家政府单位的冯姓工作人员。随后,此人驾车将两名女生带到一处旅馆开房。三人在酒店房间里过夜,但是,这两名女生一直在房间内上网,直到10日上午被找到。

其他四位没有离开的女生,一直在KTV里与陈姓校长唱歌到9日凌晨1时30分,然后,五人在KTV旁边那个酒店里要了两个房间休息。

从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陈姓校长先拿两张房卡上来,随后这四名女生也坐电梯上楼,其中一人可能不舒服蹲在地上,等到达楼层后被另外一人扶着去了房间。录像还显示,这名陈姓校长进入其中一个房间,警方称当晚两名女生和校长同住,其中一人和他熟识。但校长是否去过另外一个房间,从录像上看不清楚。

律师:处女膜完好未必不涉强奸

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绝不能简单地以未成年少女处女膜完好为由判断本案就不是强奸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奸中止、强奸未遂行为均有可能不伤及处女膜。

强奸与猥亵区别的关键是在于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奸要求行为人必须有强行通过性交来达到性满足的故意,猥亵是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猥亵行为来满足自己感官上的享受。在强奸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先行强制猥亵的行为,后其语言或动作进一步流露出其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目的。

北京市诚汇律师事务所许蓉律师介绍,在量刑上,两罪也有较大差距。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恶劣情节的,比如轮奸、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猥亵罪的最低刑和最高刑都比强奸罪要轻。

(据《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