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胡冬明)日前,新县人民法院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曾新芳代表新县人民法院参加授牌仪式,接受授牌并发言。此次授牌,是省、市、县政府对该院各项工作肯定的结果。据悉,新县人民法院自2000年首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后,第三次获得该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