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省高院开展的“错案警示日”活动,5月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刑事法官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的《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精神,以错案为警示,时时警醒自查,刻刻牢记使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图为该院刑事法官们在学习讨论时的情景。
吴孔玉 张 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