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见习记者 王 洋 通讯员 吴孔玉)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座谈会上,刑事法官们踊跃发言,从我省赵作海杀人案、时建锋天价逃费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等案件谈起,分析冤假错案的成因、社会危害及影响,并结合自身实际查找漏洞,努力确保今后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现差错。
“通过学习,我们充分认识到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不仅是对当事人、办案法官的伤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社会公众对法治信仰的伤害。由于认识的局限性、技术水平的相对性、程序制度的疏漏性等,冤假错案的发生仍然存在极大的可能性,作为法官必须要坚持依法公正审判,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刑三庭庭长朱虹说。
据了解,错案警示日的设立是源于2010年5月9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是一起错案,赵作海在这一天被无罪释放,同时也把这一天当作错案警示日,通过法官座谈、专家研讨等多种形势,对冤假错案的成因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以期建立长效访问机制,杜绝冤家作案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