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委常委会7日研究决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韬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按科级职务安排相应工作。(5月7日 新华网)
近段时间,时任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徐韬可谓被推上风口浪尖,在学业上被湘潭大学退学,在工作上也被免职副县长。而这起“火箭提拔”副县长被免职事件,其中的警示意义当值得深思。
徐韬被免职的主要原因在于啥?民意监督占了很重的分量。五年七换岗,工作10个月就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担任正科职务一年半就晋升副处级。显然,如果简单以“出色”二字作为衡量提拔年轻干部的标准,难以令人信服。在公众的查证下,曾任湘潭市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父母亲则更凭添质疑的因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提拔干部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徐韬免职也就成了必然。
组织部门自当细细思量,选拔干部如何才能做到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就笔者理解,只有转变理念和方式方法,变集中考察为日常考核,把功夫下在平时,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切合实际,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怎么做?一看干部平时在“做”什么。重点了解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贡献度和取得的成绩。二查干部平时在“忙”什么。是忙找关系,忙吃喝玩乐,还是忙基层,忙一线,忙协调矛盾推进工作。三听辖区群众“说”什么。“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观干部实绩,且看群众评价几何,是踏实干事,执政为民还是务虚浮躁,人浮于事,不妨由群众来秤量。
且看最年轻市长周森锋,再看火箭干部焦三牛,他们都是破格提拔,但公众为何能认可和接受,就在于他们工作干出了成绩,提拔公开透明。提拔干部关键在于有没有说服力。所以,作为组织部门,只要始终秉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哪怕是“火箭提拔”,哪怕是破格录用,迎来的也会是公众的掌声和认可。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