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标准门”发展至今,已经时逾一月,6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再三申诉自身“清白”,宣布向有关媒体索赔6000万元名誉损失。虽然当事企业与媒体各有“精彩表现”,但其中最出彩的部分似乎是:有报道称“北京质监局已介入调查”,但北京市质监局矢口否认介入调查,仅表示“正在核实”。
一家企业与媒体就饮用水标准问题打得难解难分,我们且不管孰是孰非,既然事涉饮用水安全,监管部门没有理由不介入调查。
涉事企业有权自证“清白”,媒体也可以继续自己的质疑。但除非有权威的说法,否则双方的争论就不会有一个服众的结果。农夫山泉入禀法院了,将来不论是有一个判决,还是双方和解,这都不是短期就有的事。
饮水的安全性问题刻不容缓,农夫山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公众现在就需要一个权威说法。口渴的人需要马上饮水,他们没法等到法院宣判后再来决策。当然,他们有别的选择,可以暂时放弃农夫山泉品牌。但这正是农夫山泉的困境:如果农夫山泉是无辜的,而监管部门不给一个权威说法,企业将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
农夫山泉引起争议,已非一年两年。早在2009年,海南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称其2种果汁饮品总砷含量超标,并通知经销商对其产品下架、召回并退货,随后又称复检合格。后来,又传出其水源污染严重的消息。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消费者的安全感就很成问题了。如果农夫山泉确属无辜,其品牌信誉就十分需要强力“消毒”与“维稳”;如果农夫山泉有问题,监管部门更应介入调查,并发布信息。
有专家主张,饮用水标准用不着政府介入,可以由着消费者用脚投票。这种说法不值一驳,如果什么都可以托付市场机制,那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又比如,市场优胜劣汰有赖于信息的便捷获取,现在城里人知道农夫山泉采用地方标准,但农村有多少人知道?
李克强总理近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所谓最严格的制度,应该不仅指最严格的标准,而且包括对标准的最严格执行。我国饮用水国标是有的,制度落实到农夫山泉身上,就在于它执行了国标没有、达标情况如何。对此,监管部门有责任及时介入调查,跟公众说清楚、讲明白。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食品安全监管不是可以拖的事,出现任何问题,调查都应立即介入,刻不容缓。早调查,消费者早受益。围观的人可以看戏不怕台高,同业竞争企业可以黄鹤楼上看翻船,唯独政府不能。不回避核心问题,严肃调查,适时公开,公众也希望给出一个说法。(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