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令飞)日前,结婚多年却一直窝在家里与父母同住,并经常与老人发生纠纷的小李夫妻,终于被法院判决限期搬出父母的居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夫妇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所房屋。法院遂依法判决这对结婚近10年的夫妻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搬出父母的房屋。

今年73岁的李先生是一家工厂的退休工人,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有一个儿子,李先生在单位家属院里有一套房子,面积不大。

2001年,儿子小李结婚后,儿媳自然也搬了进来。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儿子已是40岁的人,结婚后却一直没有另立门户。儿子又生儿子,多年来,李先生一家五口人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在一起生活消耗的水、电等费用,全部由李先生承担。

小李夫妻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水、电等生活开销却依靠李先生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这让老两口感到难以维持。为此,李先生多次让儿子、儿媳到外面租房生活,但儿子、儿媳总是不理不睬。

住房给他们提供,生活费用全都报销,但还是达不到儿子、儿媳的要求,为此,儿媳经常和李先生夫妇争吵不断。2009年9月29日,儿媳与李先生夫妇因接送孩子上学问题再发争执,扭打中,李先生胳膊多处受伤。李先生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小李夫妇在2009年10月15日之前搬出该所房屋。但事后,小李夫妇拒不执行协议。2009年10月19日凌晨,儿媳又发脾气,竟然一脚把客厅门踹开……李先生夫妇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儿子、儿媳搬出该所房屋,另租房屋居住。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夫妇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所房屋。法院遂依法判决小李夫妇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搬出父母的房屋。儿子和儿媳终于被“请”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