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黄 慧 通讯员 王大龙 陈建军)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活跃,制作假产权证、假身份证和假公证书的事件也随之增多,给消费者利益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记者昨日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了解到,去年一年,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房屋登记人员共识别了4起假证案。

据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在市场经济中作用显现,假房屋权属证书等虚假证件在房屋登记工作中频频出现,不仅危害了房屋登记安全,还严重地扰乱了房屋登记秩序和经济秩序。为防范房屋登记风险,保障房屋登记机构房屋登记安全,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屋登记中虚假证件识别风险防范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房屋登记人员识别举报和打击持虚假证件申请房屋登记的不法行为,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持虚假证件申请房屋登记行为。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这4起案例,2012年3月8日15时30分,房屋登记人员发现当事人崔某持假《房屋所有权证》(信权证弘昌字第200815513号,坐落位置为弘昌运动城一期2号楼401房)申请房屋登记业务,当即报警,并没收其假《房屋所有权证》,市公安局第三分局接警后进行查处;2012年5月22日10时45分,房屋登记人员发现当事人朱某持假《房屋所有权证》(信权证师河区字第005600号,坐落位置为前进乡田家冲一组)申请房屋登记业务,当即报警,并没收其假《房屋所有权证》,朱某弃假《房屋所有权证》逃跑;2013年1月21日9时许,房屋登记人员发现当事人刘某持假《房屋所有权证》(豫权证信字第2010019189号,坐落位置为北京路希望花园一号楼301房)申请房屋登记业务,当即报警,并没收其假《房屋所有权证》;2013年1月29日14时,房屋登记人员发现当事人付某持假《房屋所有权证》(信权证字第00023922号,共有证第00023923号,坐落位置为代庙村一组)申请房屋登记业务,当即报警,并没收其假《房屋所有权证》。

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登记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办事程序,发现虚假证件时,能够凭着职业敏感和平时练就的业务功底,迅速识别真伪,及时报警和收缴虚假证件,有效遏制不法申请人的房屋登记行为,保障了房屋登记安全,确保房屋登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