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吉林省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瓦斯爆炸事故已构成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依据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八宝煤矿发生的两起瓦斯爆炸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包括对瞒报事故死亡人数情节的调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宝煤矿号称当地首屈一指的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就是这样的煤矿,接连发生两起瓦斯爆炸事故,导致数十人死亡、10多人重伤,让人难以接受。更为重要的是,面对如此惨重的事故,相关企业却瞒报事故真相,令人气愤。

频频发生的矿难,决非一句“自然原因”能解释得了的。近年来,有关部门也对煤矿安全生产出台了包括强制矿长带头下井、政府监管人员驻矿等诸多规定。问题是,种种规章,各种排查,就是挡不住悲剧的发生,甚至出现事故之后的瞒报。

事故屡屡发生,当地有关方面的监管不力难辞其咎。事故也好,隐患也罢,很多并不是突然出现,而是很长时期一直存在。日常监管的不到位甚至缺失,让企业的胆子越来越大,事故的因素就在不知不觉中累积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预防事故发生,遏制事故之后迟报瞒报,还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对责任人真问责,而不是轻问责、假问责,倒逼各地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新华社记者 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