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人民日报》曝光了河南杞县供电局公车私用一事。4月6日,开封供电公司发布消息称,系该局党委书记杨建军利用公车接送朋友,确属公车私用。经研究决定:杨建军同志停职作深刻检查,自行承担当天车辆发生一切费用,待进一步查实后作最终处理。(4月6日大河网)

又一个公车私用的官员“倒霉”了。这是顶风违纪的代价。但是,这样处理公车私用的震慑作用到底有多大,理论和实现上都无法估计。但在笔者看来,这样处理公车私用的震慑作用是有限的,不必对这次处理公车私用大喜过望。事实上,杨建军只不过是个“倒霉蛋”,现实当中到底有多少“杨建军”没有被曝光、没有被查处,无法估量。

首先,内部监督失灵。公车私用是个老大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问题在单位“老大”办私事要用公车。杨建军就是单位“老大”——局党委书记。书记要接朋友,局里谁敢监督?局长也许不知道党委书记公车私用,假设知道,也不会大胆监督,一是局长监督党委书记怕搞不好关系;二是局长有时也难免公车私用,局长监督书记等于给自己堵路。纪检组长在书记领导下,不敢监督。普通工作人员更加不敢监督。司机只能唯领导马首是瞻。上级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只起“扑火”“救火”作用。由于内监督失灵,公车私用无人问津。

其次,媒体监督有限。媒体监督是比较灵敏有力的。但是,一般来说本地媒体不敢监督本地官员的公车私用问题,而外媒体又难以捕捉到公车私用的信息,监督靠碰运气。同时,有的地方只对中央权威媒体监督有所敬畏,对一般性的外地媒体监督往往不予理睬,有的为了地方“形象”,帮忙打马虎眼、捂盖子。有个别地方官员连中央媒体都不放在眼里,遑论外地媒体。媒体监督无法把公车私用一网打尽。

再次,社会监督缺条件。一者,除警车和执法车喷有特别标志以外,一般性公车没有特殊标志,不能一眼认出汽车的身份,在高压政策下,喷有特别标志的车有所收敛。二者,现在公车上户没有特别标志,很难从车牌号码分别孰是公车孰是私车。三者,除了媒体以外。一般人恐怕难以通过“警务通”查询到公车牌照。于是个性化的公车私用摆在网民面前,也无从知道,给监督公车私用带来较大难度。于是监督公车的责任主要落在了媒体身上。

令人焦虑的是,靠媒体监督公车私用的作用有限。即使当下禁止公车私用正处于“高压”状态,但仍然有人无所畏惧,一旦风声过后,恐怕又会反弹。可见,监督公车私用必须下真工夫,否则,又是一种“鼠猫游戏”。

(李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