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为怀疑虾笼被人动过,45岁的丁某与2名不满16岁的中学生发生争执。争吵中,14岁的小丽一时冲动坐上铁轨,称如果丁某不向受辱同学道歉,她就不下来。在火车“隆隆”驶来的危急关头,小丽被火车带倒,伤重身亡。小丽家人随后将丁某告上了法院。昨日,徐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丁某应当承担70%责任,赔偿近20万元。

事故发生时,小丽只有14岁,是一名初三毕业班学生。家人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小丽父亲认为丁某作为成年人,仅为一点“莫须有”的小事,当众辱骂两名未成年少女,致小丽情绪失控坐上铁轨发生悲剧,丁某的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