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珠海金湾一小向午休学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费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校方24日约见记者,详细解释了收费的由来与依据,称所收费用是经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批准的,并全部上缴财政,学校没有截留。(3月25日《今晚报》)

在教室利用课桌午休是学生的天然权利,校方的解释显然难以服众。毋庸置疑,“午休费”是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而比教育乱收费更可怕的,是其披着的“合法”外衣。“收费许可证”不仅让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沾上了铜臭味儿,更是对义务教育的一种玷污。

这些年来,相关部门三令五申遏制乱收费,但远未从根本上杜绝,加重了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负担,更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当事学生及家长往往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免费性、普及性等特点,任何收费项目都要经过严格的法律授权和行政审批,否则“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共识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文/陈广江 图/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