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黄慧 通讯员 刘传玲)固始县工商局借助 “3.15”纪念日活动及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依托“四大平台”,认真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依托培训平台,强化社会宣传。该局积极制定相关培训方案,并与“3.15”纪念日活动及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紧密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主动上门服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推动社会面宣传的良好态势。

依托监督平台,提升贯彻力度。在全面核查市场主体的基础上, 把2012年被投诉举报、执照未年检、商品抽检不合格的市场主体确定为重点行政约谈对象,并开展行政指导,以监督市场主体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

依托媒体平台,拓宽覆盖面。在城区“陈元光广场”等人流量大、蓼北路等醒目路段,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投诉;设立真假商品展示台,提高群众识真辨假能力; 在电视上播放专题片,组织消费者参观12315指挥中心,了解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和受理流程,以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依托志愿者平台,确保深入人心。特邀消费者义务监督员、食品安全志愿者与工商执法人员一道深入街头巷尾、企业社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