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虞静 钱洪波 冯德平) 近年来,新县以“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谋求农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2年年底,全县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项目439个,总投资8953万元,其中村民筹资1292万元,筹劳196.1万个工日,植树造林2300亩,修建塘堰156处、渠道28.5公里、道路546公里、桥29座,解决安全饮水25处,5100名群众受益。

为贯彻落实好“一事一议”各项政策措施,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农业、水利、林业、财政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包村、县直单位包组包户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一事一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县严格政策标准和程序,严把立项、标准、公示、群众认可、程序、审批六个“关口”,确保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扎实、有序、规范运作。

该县结合实际,重点在市、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示范村,选派有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村,有项目支撑的村,“两委”班子团结、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激发了群众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按照“4+2”工作法,该县严格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实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开展“一事一议”,让农民自己决定建设项目,切实把“一事一议”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该县社会各界人士共捐资15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该县还组织纪检、财政、农监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做到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及挪用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