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就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市资深律师张国权建议受害女性通过以下方式来取证:
建议1 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大声呼救,引起邻居注意或让人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对发生实施暴力的情况有目击证人能够证实,在实施诉讼时以便让证人出庭作证。
建议2 受到伤害,要注意收集证据,可以及时到派出所要求出具伤情鉴定函,通过程序进行鉴定,请医院出具相关病历,并保留受伤时的照片。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的调解记录,签署的悔过书,真实合法的视频、音频、图片资料以及被损坏的物件等都可作为有效证据。
建议3 及时向110报警,详细向警察叙述事情缘由及被殴打情况,从而形成书面证据,或者在向公安机关请求时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给予行政处罚,从而形成有力证据。
建议4 敢于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一味容忍,以免施暴人变本加厉;及时维权,给施暴人以警戒、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