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有多个地方开始收紧“房屋查询规范”,只能以房查人,而不能以人查房。

出台的理由,有“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也有“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还有的则表示,“房叔房婶的事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人”。

严控“以人查房”本身有什么问题吗?字面上没有,甚至可以算进步——房产是物权的重头,保护公民财产信息的隐私不受干扰,简直是神速的进步。

但是,很多人看到的却不是字面意思,而是现实。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是公开的,公务员工资的基本水平也是公开的,要算出工作多少年能买套房,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认为所有官员都如房叔房姐,显然太武断;但要说房叔房姐只是凤毛麟角,显然也太天真。

所以,人们读的是潜规则,一则“保护公民房产隐私”的官方新闻,到了民间就变身为“保护官员房产隐私”,或者“既得利益者自我保护的规定”。这种解读,你说它切中要害吧,但也转移了话题,你说它合情吧,但又不合法。这大约也是民间反腐的现状:牺牲公民财产隐私,为官员房产监督让路,以房产为突破口的网络反腐,又被利用为官场争斗的武器。

我并不看好网络曝光房叔房姐,但我更不赞成“一堵了之”。官员拥有权力,权力必须受到约束,所以官员必须让渡部分隐私,接受监督。所以查询官员信息应当是被允许,甚至该被保护。但是,个人查询,不应是“开后门”或者钻空子,恰好相反,政府应主动公开官员的财产信息,提供给个人查询。

现在的问题是,谁来推动主动公开,谁来把权力关到笼子里?瞧瞧,财产公开二十年推不动,而出台《关于……房屋查询的规定》,两个月都不到。

(鲁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