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刘泽勇)元宵节临近,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燃放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新县公安局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保元宵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宣传开路,提高安全意识。该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向群众派发县局制作的相关宣传画,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同时,组织村干部召开安全提醒会,为老百姓讲解如何识别正规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远离柴火、不可让小孩子靠近等一些相关注意事项。在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居民小区、学校和单位公告栏等部位张贴宣传画报。其中,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重点进行宣传,告知个体经商户要有证经营,出售的产品要合格,对烟花爆竹存放、经营货架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标准,要有合格的消防设备,经营人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合法安全经营。

检查引路,消除安全隐患。县局治安大队会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查批发企业、零售摊点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结合节前专项清查行动,对可能存有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重点人员、可能私藏烟花爆竹的废旧仓库、私房出租屋等部位区域开展深入排查。充分发挥各治安卡口盘查点作用,全力查堵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人员,严控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先后开展各类检查20余次,检查各类场所、单位60余家,排查安全隐患20余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管理带路,严禁滥燃乱放。为确保节日期间禁放管理秩序,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局对车站、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和可燃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逐家签订《重点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治安大队对娱乐场所、商场、饭店等室内场所禁放提出进一步要求,并将此作为节日治安检查的主要内容,先后查处违法燃放案件2起,制止违法行为5次,教育群众6人。通过严查,全县滥燃乱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